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東莞收賬公司被履行人的債款人 能追加為被履行人嗎東莞收賬公司被履行人的債款人 能追加為被履行人嗎 《民訴定見》規定,被履行人不能清償債款,但對第三人享有到期債款的,人民法院可依請求履行人的請求,告訴該第三人向請求履行人實行債款。該第三人對債款沒有異議但又在告訴指定的期限內不實行的,人民法院可以強制履行。 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履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(試行)》規定:被履行人不能清償債款,但對本案以外的第三人享有到期債款的,人民法院可以依請求履行人或被履行人的請求,向第三人發出實行到期債款的告訴(以下簡稱實行告訴)。實行告訴有必要直接送達第三人。第三人在實行告訴指定的期限內沒有提出異議,而又不實行的,履行法院有權裁定對其強制履行。此裁定一起送達第三人和被履行人。 被履行人由于債款不能償還會有哪些后果?成為了法院的失信被履行人后,就要依法遵循規定盡快償還債款,才能避免給自己帶來相關麻煩。 本文由東莞收賬公司整理 |